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以下简称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对他们做一次党员意识教育,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使命感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号召毕业生党员团结和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在未来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管理
1.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登记工作。党员入党过程中所有的教育、考察材料都应当及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归档目录依照《乐投在线发展党员工作指南》(2016版)),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密封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印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个季度的,党支部要填写近期考察鉴定意见;预备期不到一个季度的,附一份《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2.在归档过程中若发现漏盖党组织印章或本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人、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的,应当补章、补签齐备。
3.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由本人携带,交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进行管理,或经目的地党组织审验后装入本人人事档案。档案交本人携带必须办理签领手续,各学院要妥善保存好签领手续(原则上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便发生毕业生党员档案遗失时落实相关责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1.毕业生党员原则上离校时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学院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到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手续办好后应当及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原学院党委,或请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及时寄回。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前,应当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可转到:①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确系特殊原因离校前暂时无法将组织关系转出的,本人必须填写《乐投在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乐投在线申请书》,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并备案后,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可以暂留原学院党组织,但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及时转出。不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即拟转往党组织名称)由毕业生党员向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咨询确定。
2.各学院要向毕业生党员讲清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和办理的时效期限,并认真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登记汇总,以便后续组织关系排查。
3.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不涉及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各学院应当将其相关培养考察材料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交对其继续培养考察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4.各学院5月20日前填写《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转往省外、省内要分别汇总)。汇总表一式2份,1份留存所在学院党委备查,1份上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联系人:王敏,王城校区办公楼408室,联系电话:6592802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党委组织部FTP文件交换区-组织科-2016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文件夹。
附件:
中共乐投在线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