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2008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共同资助我省高校教师(含党政教育管理人员)出国留学、培训、进修。具体附实施方案见教育厅通知(附后)。
请各部门积极宣传,并通知到有关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申请人于2008年2月20日至3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于2008年3月15日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部门意见及其他文件要求的申请材料和500元/人报名评审费,交乐投在线科研外事处统一汇总后上报。
查阅申报通知、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请下载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
科研外事处
200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