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部门:根据学院工作计划依据,2009年院内科研项目开始申报,请各有关部门依据如下申请条件,结合我院特色,认真组织,积极申请。
一、项目类别: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青年基金、学院项目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及原则:
1、博士科研启动经费
1.1 2008年以来到学院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未申请过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在编人员。
1.2 科研启动经费采用申报项目的方式申请。
1.3 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1.4 启动金额按照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青年基金
2.1 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 申请者未获得过院内任何项目的资助。
2.3 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前5名),年龄不能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院项目资助经费
学院项目必须以院内科研机构为依托单位申报,每个科研机构不得超过2项。此类项目作为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以上级别的纵向课题的前期研究阶段。申报时应明确完成前期研究工作时间,确定申报纵向项目的级别、时间。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即09年资助的计划,2011年前必须申报市、厅级以上项目)。申请书要由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
1、申请办法:由申请者填写申请书申报,申请书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两份,部门科研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院科研处计划科(行政楼522,电话:65928129)。同时将电子版发至keyanchu@lit.edu.cn。系部汇总表以外的个人申报恕不受理。
2、申报时间:10月29—30日。
附件:各类表格
院内科研基金申请汇总表.doc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doc
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学院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doc
学院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