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投在线(中国)申报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4 17:20:36  点击量:   信息来源:

乐投在线(中国)申报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日前,教育部、省教育厅转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如下:

为繁荣商务理论和政策研究,鼓励全国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提高研究质量与水平,培养商务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商务领域科研工作的激励与奖励机制,我部设立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原“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于1999年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设立的部级奖项)。现将征集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目的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一个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可行性和全局意义,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奖项评委会设置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组织机构由领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担任领导委员会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担任领导委员会副主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的领导、相关学科和行业有造诣的学者及专家担任。秘书处为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常设机构,现设在商务部研究院(科研处)。

三、奖项设立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设著作一、二、三等奖,论文一、二、三等奖,研究报告一、二、三等奖。每年度获得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的研究成果将结集出版。

四、参评办法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受理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申请。凡是于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商务领域)研究作品,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申请者可根据《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报送参评作品。

《参评申请书、参评作品的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见办公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成果科--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认真组织填写、报送参评作品,于6月11--12日将参评材料送交科研处成果科526房间,并将各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送科研处信箱,邮件主题注明:**系(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申报项目数。

申报资料不再退还。

科研处信箱:keyanchu@lit.edu.cn

联系人: 翟玉强 乔红伟

电话:65928187

科研处

2009.5.1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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